組別/單位: 社會福利署
薪酬: 月薪港幣16,460元
少數族裔社區大使主要負責:
(a) 協助籌備及舉辦各類節目、活動及訓練,對象包括但不限於少數族裔人士;
(b) 協助為少數族裔人士提供簡單的傳譯和翻譯服務,以協助他們填寫申請表格、獲得所需資訊及了解社區資源;
(c) 協助進行地區網絡工作或節目,包括探訪及為少數族裔人士提供護送服務;
(d) 協助制作少數族裔語言的宣傳及推廣資料;
(e) 協助在接待處值班和接聽電話;以及
(f) 其他獲委派的工作。
申請人須:
(a) 能以中文或英文(書寫和口語)有效溝通;以及
(b) 能操流利和能書寫流暢印尼語、尼泊爾語、烏爾都語、旁遮普語、菲律賓語、泰語、北印度語或越南語。
申請人如具有社會福利機構的相關工作經驗,或具有接待公眾人士、舉辦活動、宣傳及推廣工作的知識,或能操流利廣東話,可獲優先考慮。
(1) 申請人須通過語文測試。
(2) 受聘人將被安排在醫務社會服務部及/或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工作。
(3) 受聘人或須超時及不定時輪班工作及在周六、周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會於2027年9月30日完結。受聘人在合約屆滿後會否獲得續約聘用,將視乎服務的需要,以及其工作表現和品行是否令人滿意而定。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測試/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參閱該資料冊。
在適當情況下,受聘人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a)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b) 申請如逾期遞交或資料不全,或並非使用指定網上申請系統,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c)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個星期內以電郵方式接獲通知。申請人有責任確保所提供的電郵地址能接收有關獲邀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d)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05/11/2026 23:59:00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0樓1012室 社會福利署聘用組
2117 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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